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三會”議事規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外投資管理辦法》、《對外擔保管理辦法》、《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
報告期內,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行之有效的內控管理體系,確保公司規范動作。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召集、召開、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且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公司重大生產經營決策、投資決策及財務決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關內控制度的程序和規則進行,截至報告期末,上述機構和人員依法運作,未出現違法、違規現象和重大缺陷,能夠切實履行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包含投資者關系管理、糾紛解決等條款,能夠保護股東與投資者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公司的治理機制能夠給所有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充分行使其合法權利。
1、2015年5月28日公司創立大會會議審議通過股份公司的章程。
2、2015年7月20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增加公司經營范圍的章程。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條原:生產銷售玻璃鋼制品;
修改為:生產銷售玻璃鋼制品、新型增強纖維復合材料制品、汽車配件生產、脫硫脫硝脫氟耐蝕裝備、非標設備及鋼結構制造。
公司2015年共召開股東大會3次,董事會3次,監事會2次。董事會選舉了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聘任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制定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總經理工作細則。